为有效提升古城古镇扑救初起火灾事故能力,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积极推动古城古镇“一栓一站”建设,建立完善“建、管、训”三项机制,前置消防力量,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在“建”上下功夫。明确古城古镇“一栓一站”按照一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一个消防器材配置点的要求进行建设,每个器材配置点要设置消防水带6盘、水枪2把、消火栓扳手2把、灭火器2具等消防灭火救援装备,并在器材配置点标注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确在建设过程中可采取微型消防站和“一栓一站”相互补充方式,确保每一个防火组团范围内至少有一个消防器材配置点。同时,将“一栓一站”纳入古城、古镇保护项目,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目前剑川古城已完成31个“一栓一站”器材点设置,沙溪古镇已完成25个“一栓一站”器材点设置。
在“管”上下功夫。明确专人负责,把每个“一栓一站”器材配置点,划分为若干个消防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由周边3名有责任心的居民和人员进行管理,并在器材装备配置点上进行公示。要求负责人、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器材装备配置点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明确巡查检查每周不得少于是1次,对于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和损坏的情况要上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每年对“一栓一站”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纳入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消防志愿者、优秀消防村社干部、119奖等表彰奖励挂钩,对成效突出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对于不负责或管理不到位的人员视情况进行通报或处理。
在“训”上下功夫。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消防工作站负责对“一栓一站”器材配置点责任人、管理人员以及周边群众指导和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消防工作站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周边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各微型消防站要定期组织并利用“一栓一站”进行灭火演练,每个器材装备配置点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乡镇专职队、微型消防站调度,适时对“一栓一站”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不断提高古城古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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