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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实证研究(组图)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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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警用执法记录仪是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保障和监督警察规范化执法的重要工具。通过问卷和访谈方式调查了解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现状。虽然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但仍存在警用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不足、质量瑕疵、数据采集站建设滞后及使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同时,少部分民警对于使用警用执法记录仪承受着较大的执法压力,不能兼顾到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调查数据所反映的问题为导向,亟需强化警用执法记录仪硬件设施建设,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使用主体的教育培训,持续推进警用执记录仪的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警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实证研究;浙江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13年8月15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巡特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环城南路设卡查酒驾,执法民警和司机发生了冲突。网友发布的视频中有穿着反光背心的警察殴打现场一男子的片段。视频发布后,网上的舆论沸反盈天,事件以涉案民警被关禁闭,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官方道歉终结。[1]该案在浙江省内反响很大,警察形象及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

2015年5月8日,温州一名女子横穿马路被交警制止,但该女子自解衣扣称遭非礼,想借此博取旁人的同情以阻碍警察的执法活动。路人及时用手机拍摄了视频,还警察以清白。该女子最终也被治安拘留。[2]此案中,警方并未向公众发布任何视频信息,是路人在网上发布用手机拍摄的视频为民警及时正名。

以上两起案例中,警方都未向公众发布现场执法记录情况,新闻中也未提及民警是否使用了警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这导致社会公众对此事件存在猜测:一种猜测是现场执法时民警未携带警用执法记录仪,且并没有要求民警必须携带警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另一种猜测是民警在现场执法时携带了警用执法记录仪,但未能完整记录现场情况,因而未公布视频以还原事实,回应公众。这两起案例引起了笔者对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在实践中具体应用情况的研究兴趣。

其实,在上述两起案例发生之前,浙江省公安机关已经在使用警用执法记录仪,有些地市公安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还发布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例如,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绍兴支队于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通知》;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2014年出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和《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执法记录仪督察监管规定(试行)》;温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出台《温州市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而公安部2016年7月1El出台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得警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规范在全国使用有了统一的标准。

公安部的《规定》推动了全国警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加快推进了警用执法记录仪的制度建设。在公安部出台《规定》以来,浙江省对警用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何?是否严格遵守了《规定》的要求?笔者通过实证研究,调查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在基层公安执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希冀为警用执法记录仪制度建设提供可借鉴的依据。

二、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问卷调查法。

1.问卷发放方式及样本特征。本次问卷调查通过网络平台制作、发放和收集问卷,样本对象为浙江省公安基层一线执法的民警。本次调查共收集到264份问卷,经过比较分析,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58份(n=258)(其中6份问卷的回答前后矛盾,故在样本中剔除)。答卷者覆盖了浙江省的11个地级市公安局,除舟山市的答卷者较少之外,其他地级市的答卷样本数基本均匀分布。答卷者的成员构成多样,其中包括派出所民警、交警等现场执法人员。答卷者中,有男民警240人,占93%;女民警18人,占7%。答卷者民警的执法年限跨度大,最短的为0.1年,最长的为32年,平均执年限为7.82年,答卷者的执法经验较为丰富。样本数较大且有一定代表性,符合预期目标,可以深入分析研究(见表1)。

表1 研究人群基本情况(n=258)

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实证研究

续表1

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实证研究

2.问卷内容。问卷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问卷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从实践应用角度出发,调查警用执法记录仪在公安执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包括警用执法记录仪配备时间和数量、拍摄主体情况和数据资料的管理情况;第三部分从民警自身认识态度的角度出发,全面了解执法民警在公安实践中的使用体验,及其对执法工作者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3.分析方法。本文根据李克特量表的方法对问卷的主观题进行赋分,将态度具化为数值,以便于分析研究(见表2)。进一步加工数值化的态度,用和s更精确地反映样本态度。其中为每项态度赋值后的平均分,表示的是答卷者样本的平均态度。s为每项态度的标准差,表示为离散程度即意见分歧差异,数值越大,则态度差异越大。

表2 主观题赋分表

浙江省警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实证研究

(二)访谈调查法。访谈样本来自于2017年1月至2月对浙江省20名执法民警的微信交流与面对面访谈的记录。访谈内容主要围绕问卷的问题,根据回答内容,再进一步追问受访者选择答项的具体依据。在涉及主观态度问题时,继续追问受访者为什么会有这个态度,实际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访谈对象调查是对问卷调查的一个补充,在分析调查问卷数据的同时,将访谈调查得到的资料补充到问卷调查所得到的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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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警察学院学报责任编辑: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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