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41-2010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141—2001《警用防弹衣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141—2001《警用防弹衣通用技术条件》即行废止。
本标准与GA141—2001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第3章有增减与修改;
———第4章防护等级改为对各种枪弹类型、质量、初速、规格和弹头结构等的描述。产品代号有规定;
———增加防弹衣结构示意图、防弹层部件的要求、防弹层材料的要求、防弹衣附件防弹层的要求、防弹衣产品的永久性标识的要求、防弹衣外套颜色的要求、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的要求;
———修改防弹衣防护面积的要求、防弹性能的要求;
———增加环境适应性的项目;
———按照第5章的要求,第6章做相应修改;
———增加7.3质量一致性检验要求,修改组批和抽样的要求;
———增加第8章质量保证规定;
———增加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C、资料性附录D;
———修改规范性附录B。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天锋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三研究所、北京科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志东、王雷、王相松、王梅、曲一、郝文起、彭刚、李晖、庄年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141—1996
———GA1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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