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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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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臵能力,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有效控制和减轻事件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力争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程度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特对 2012 年版。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4 月28 日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 年 10 月 1 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12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 年 12 月 29 日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报保护部令第 34 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 2015 年 4 月 2 号发)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7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

《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 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应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云环应发〔2013〕12 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 年 1 月 1 日施行)

《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37 号)

《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10〕103 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处臵突发事件工作规范》(昆政办〔2017〕33 号)

《昆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范》(昆政办〔2016〕207 号) ?昆明市应急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会商制度》(昆政办〔2017〕33号)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昆明市实际,修编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分级负责。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臵体系。

(3)预防与应急并重。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增强应急能力,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4)综合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整合利用应急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专业应急处臵队伍和专家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

1.4 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原则,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臵实行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即事故发生后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应对工作,以及昆明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昆明市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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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环保局责任编辑:王岩]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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