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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8年修订)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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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8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火灾事故现状及特点

1.2 指导思想

1.3 工作原则

1.4 编制目的

1.5 编制依据

1.6 预案体系

1.7 适用范围

2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分组

2.4 现场指挥部

2.5 分指挥部

3 应急响应

3.1 值守应急

3.2 信息报告

3.3 基本响应

3.4 分级响应

3.5 力量调集

3.6 处置行动

3.7 信息发布

3.8 响应升级

3.9 响应结束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恢复

4.2 事故调查

4.3 总结评估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技术保障

5.4 队伍保障

5.5 通信保障

5.6 宣传教育与培训

5.7 应急演练

6 附则

7 附件

7.1 火灾事故划分标准

7.2 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分工

1 总则

1.1 火灾事故现状及特点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防火形势始终严峻复杂。当前,本市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发生在8类场所或区域,即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大型综合体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单位等。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步伐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应用,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大量增多,可以预见、难以预见的传统、非传统消防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火灾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

1.2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改革驱动、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加快建设“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灭火抢险救援体系,切实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1.3.2 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1.3.3 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快速有效。

1.3.4 协同作战、统一行动。灭火救援现场各参战力量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1.4 编制目的

针对本市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为切实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加强基础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制定本预案。

1.5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年修订)》《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6 预案体系

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市、区、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本市处置火灾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相关部门根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火灾事故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区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由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总指挥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商务委、市民防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及各区政府、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担任。

2.3 工作分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起火原因调查等各项工作。

2.3.1 灭火指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部队之间的通信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2.3.2 社会面控制组:由属地区政府、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属地分局等, 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保障灭火救援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组织力量疏散周围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2.3.3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护队伍到达现场,协调属地医疗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

2.3.4 新闻发布组:在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属地区政府、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等,负责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响应。

2.3.5 善后工作组:由市民政局、属地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

2.3.6 后勤保障组:由属地区政府、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及时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

2.3.7 专家顾问组:由消防、建筑、化工、气象、地震、市政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在编制灭火救援和通讯保障预案、开展大规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参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在火灾事故现场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协助指挥决策;协调本领域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到场消防部门最高指挥员担任。现场指挥部主要承担现场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发当地政府、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治安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5 分指挥部

各区政府、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相应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分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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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应急网责任编辑: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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