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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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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2018年修订)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提高指挥决策、预报预警、社会动员能力,不断提升防汛应急处置和管理水平。

1.2 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工作目标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依法、迅速、科学、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最大程度减少、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确保首都安全度汛。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全市防汛抗洪工作,对全市防汛减灾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1 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副市长担任,秘书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指挥和成员由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

市防汛指挥部下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流域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防汛指挥部(以下统称各相关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各区、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或协调指导各区做好较大、一般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组织汛期新闻发布和洪涝灾情的统一对外发布;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市防汛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网信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主要职责是按照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2.3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为市防汛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市防汛办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市防汛办主要职责:承担市防汛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具体指导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组织汛情会商、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及时汇总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编制工作动态,为市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市防汛指挥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包括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综合保障专项分指挥部7个专项分指挥部。

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市委宣传部主管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防汛突发事件及抗洪抢险救灾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与调控工作,负责防汛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在建市政工程、在建轨道交通、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院落等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房屋、工程建设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受灾程度、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交通委牵头组建,市交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雨天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山区道路、轨道交通等全市交通安全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损毁道路的抢险、修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市交通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负责组织道路积水封路、交通疏导、应急排水、水毁修复、道路塌陷等抢险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积水情况、受灾情况、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运行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负责城市地下管线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设施受损、处置措施、抢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组建,市规划国土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和宣传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灾害情况、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旅游委牵头组建,市旅游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旅游系统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和旅游团体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指导各区及旅游景区做好旅游景区的预警、避险、转移、安置、警示、教育等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汛综合保障专项分指挥部:由市民政局牵头组建,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全面工作;研究制定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指导、协助区政府做好较大、一般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负责洪涝灾害相关数据的统计、核查、分析评估灾情趋势和信息报送;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应急救助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指导受灾各区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开展灾害救助、社会捐赠、救灾物资调配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运输、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救灾工作情况;完成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流域防汛指挥部

流域防汛指挥部包括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潮白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北运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大清河(拒马河)流域防汛指挥部、蓟运河(泃河)流域防汛指挥部5个流域防汛指挥部。

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由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永定河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实施永定河流域洪水调度、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潮白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由市水务局主管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潮白河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实施潮白河流域洪水调度、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北运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由市农委相关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北运河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实施北运河流域洪水调度、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大清河(拒马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由房山区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房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指挥、实施大清河流域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群众避险转移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蓟运河(泃河)流域防汛指挥部:由平谷区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平谷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指挥、实施蓟运河流域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群众避险转移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流域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2.6 区防汛指挥部

区防汛指挥部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16个区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区长是本区防汛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防汛组织,安排防汛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指挥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的防汛工作,落实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及时启动避难场所,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山洪易发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水库、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旅游景区的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保障行洪河道畅通;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工作;负责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封路措施。

加强暴雨等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告知群众避险转移;加强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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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杨航]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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