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 568——2009《警服 夏执勤服》,与GA 568——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b)增加了标样的描述(见5.1);
c)增加了男束腰式夏执勤短袖村衣后片腰省(见5.2,2009年版的4.1);
d)更改了衣长、胸围、中腰围、下摆围、肩宽等规格尺寸(见5.3,2009年版的4.2);
e)将面料更改为精梳涤棉平纹布和精梳涤棉麻平纹布两种面料(见5.6,2009年版的4.5);
f)将铜质镀镍扣更改为不锈钢包铝钮扣(见5.6 ,2009年版的4.5);
g)增加了领尖插片(见5.7.3);
h)增加了领角加强衬(见5.7.3);
i)增加了肩缝、腰袖缝、后托肩縫及绱袖缝制定型免烫胶条工艺(见5.7.3);
j)增加了女夏执勤短袖衬衣 、带袢式夏执勤短袖衬衣前门襟挡布(见5.7.3);
k)更改了产品名称标志、号型标志、产品维护标志内容及缀钉位置(见5.8.2, 2009年版的4.9.2、4.9.3.4.9.4);
l)更改了外观疵点内容及范围(见5.9.1,2009年版的4.10.1);
m)增加了试验方法的具体内容(见第6章,2009年版的第5章);
n)增加了检验分类(见7.1);
o)增加了检验项目(见7.2);
p)增加了缺陷分类及判定依据的具体内容(见7.3,2009年版的第6章);
q)增加了抽样规则(见7.4);
r)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7.5);
s)增加了包装、运输与贮存的具体内容(见第8章,2009年版的第8章);
t)增加了其他说明(见第9章);
u)更改了钉扣设备(见附录A,2009年版的附录A);
v)增加了袖窿、肩缝、腰袖缝定型等专用生产设备(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军需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苏卡思迪菜服饰有限公司、吉林荣发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丽艳、殷英贤、孙长林、李阳、黄领峰、邹德富、季兆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年首次发布为GA 568——2005 ,200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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