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3705一1992《 船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一般要求》,与GB/T 13705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缩略语”(见第4章)。
b) 修改了“设备类型“(见第5章,1992年版的第4章):
——增删了表1所列设备(见表1,1992年版的表1);
——增加了表注(见表1,1992年版的表1)。
c) 修改了“技术要求”(见第6章,1992年版的第5章):
——将“设计与制造”修改为“设计与结构”,增删了条目内容(见6.1,1992年版的5.1)。
——增加了“外观与颜色”“尺寸与重量”“标志”“操作与指示”等条目(见6.2~6.5)。
——修改了“电性能”(见6.6,1992年版的5.3)。
——增加了“电源适应性”(见6.7)。
——修改 了“环境条件”(见6.8,1992年版的5.2):
● 修改了“温度”“湿热”“冲击”“碰撞”“倾斜和摇摆”“振动”“长霉”“盐雾”等要求(见6.8.1~6.8.4、 6.8.6~6.8.11,1992年版的5.2.1~5.2.8);
● 增加了“热冲击”“雨和喷水”“浸水”“短时浸水”“太阳辐射”“耐油”“风”“沙尘”和“跌落”等要求(见6.8.5.6.8.12~6.8.19)。
——修改 了“电磁兼容”(见6.9,1992年版的5.4):
● 将原标准5.4中由5.4.1~5.4.3概要表述的电磁兼容要求,修改为“传导发射”“外壳辐射”“射频传导骚扰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抗扰度”“浪涌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等条目(见6.9.1~6.9.7,1992年版5.4.1~5.4.3);
● 增加了“设备与磁罗经间安全距离”(见6.9.8)。
——增加了“安全性“(见6.10)。
d) 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7章,1992年版的第6章)。
e)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1992年版的第7章):
——增加了“检验分类”“检验条件”和“检验项目和顺序”(见8.1~8.3);
——增加了“检验时机”将原标准中7.2.4 修改后移至此条目下(见8.4.1,1992年版的7.2.4);
——增加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检验样品数量”和“出厂检验项目和顺序”(见8.4.2.8.4.3、
8.5.1.8.5.2);
——删除了原标准的“- -般检验”“通电检验”“产品组批及抽样方法”和7.2.4(见1992年版的7.1.1.1、7.1.1.2、7.1.3、7.2.4)。
f) 增加了随行文件(见第9章)。
g) 删除了“标志“(见1992年版的第8章)。
h) 修改了“包装、运输.存贮”(见第10章,1992年版的第9章)。
i) 修改了“备件.附件“(见第11章,1992年版的第10章)。
j)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船用甚高频无线电设备频道与频率对应关系”。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O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黎柯、许传农、严巍、张同、姜凌、覃欢、陈超君、葛莉华、王倩、李建刚、国代新、吴超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705—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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