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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执法服装是“执法服装”并非部门“工作服”,严格执行配发范围(组图)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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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研究部署下步我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6月21日上午,黑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协调推进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主持,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会。

黑龙江:执法服装是“执法服装”并非部门“工作服”,严格执行配发范围(组图)

会上,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认真听取我省各综合执法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需求。与参会单位围绕政府采购主体、服装配发范围、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磋商,就焦点问题达成共识。

黑龙江:执法服装是“执法服装”并非部门“工作服”,严格执行配发范围(组图)

陈宏强调,统一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明确综合执法制式服装是“执法服装”并非部门“工作服”这一定位,严格执行配发范围,做好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和配发的组织实施。各部门间要做好配合衔接,省级综合执法部门要与国务院部委积极沟通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黑龙江:执法服装是“执法服装”并非部门“工作服”,严格执行配发范围(组图)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密切配合,确保我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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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制网责任编辑:王岩]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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