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意见强调,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意见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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