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安徽宿州市政府同意,宿州出台了《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联动工作制度、联动响应、督导检查等内容,全面整合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机制》明确了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按照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级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下辖公安、民政、环保、住建、交通、卫生、应急、城管、地震、气象、通信运营、供水、供电、燃气、消防等15个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了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实战需要,明确了各联动部门的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机制》建立了联动工作制度。为确保联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联动工作机制规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家组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和定期演练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每日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县级以上政府每半年组织1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等。
《机制》制定了联动响应。县级以上政府根据火灾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相关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机制》规定了联动工作检查督导。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级灭火救援联动工作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督导组可指定成员单位负责,采取联合督查或分片督导形式进行,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机制是在前期走访调研市公安、气象、地震、交通等15部门基础上,结合宿州市实际制定的,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该机制出台补足了我市缺少灭火和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短板,解决了消防一家“单打独斗”的窘境,进一步提升安全稳定环境,为宿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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