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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应急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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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应急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与消防联合执法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工贸企业等领域安全违法行为。

《机制》明确了4种应开展联合执法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由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联合查处的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厅(总队)级安全生产、消防统一研究部署的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并存安全生产、消防重大安全隐患应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委办、消安委办认为需要启动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的。

《机制》明确,各级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安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应该制订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细化执法内容、方式、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事项。联合执法启动机制分为常规启动机制和突发启动机制。常规启动机制要求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双随机联合执法行动。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启动突发机制,牵头单位及时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机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联合执法结束后,由牵头单位于15日内将实地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同级安委办和消安委办,提出隐患整改建议和工作措施,确保联合执法实现“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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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信息港责任编辑:孔珊珊]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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