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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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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推进全市基层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方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3〕4号)后,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工作专班,经过认真调研完成《任务》初稿的编制,并向市政府办公室呈报《任务》(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10个旗县区政府和市委编办以及市财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吸纳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次对《任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任务》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任务》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保障落实等4个方面明确了呼和浩特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发展重点任务,为推进全市基层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任务》要求,2023年7月底前,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全部组建到位;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全部完成建设,工作人员全部到位。2023年底前,按时限、依标准完成76个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45个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任务。其中,2023年10月底前,全市10个全国重点镇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全部建队;实现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全覆盖。11月30日前,其余所有乡镇专职、志愿消防救援队全部建队。全市乡镇专职、志愿消防救援队按照40%、40%、20%的比例分三年完成达标创建。

《任务》明确由消防部门加强对62个已建成的和14个在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开展指导帮扶;对26个已建成的和14个在建的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指导、指挥调度,补齐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短板,保证基层消防工作高效运行。

下一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将牢牢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机遇,以推动《任务》落实为契机,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协同支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十四五”消防救援规划实施等消防安全相关重点工程,将重点任务切实分解细化到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明确对口推动指导工作责任落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助手”和行业部门的“推手”,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开创首府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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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责任编辑:徐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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