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新闻通气会在天津举行。会上,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智毅介绍了天津市海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海上搜救和海上船舶污染应急工作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天津作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正在加快实施‘十项行动’。在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中,港口是关键,港为城用,城以港兴,而港口的发展离不开安全清洁的海上环境。”王智毅说。
据了解,一直以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致力于强化决策指挥能力、预警预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新格局。搜救应急方面,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形成了26家成员单位,5个搜救分中心的搜救应急体系,指定116艘应急船舶和3架直升机作为搜救力量常备待命。海上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我市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海事组织、企业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天津模式”:
即污染应急反应体系更加完备,2022年修订完成《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牵头与河北、辽宁、山东三省建立了“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
海上污染预警监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无人机航空污染常态化监控,正在探索卫星雷达影像和卫星光学影像在海上污染监控及应急处置中的应用;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港区所有码头参与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态势,完成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和应急设备站点的“3库4站”建设布局,实现了辖区污染应急全覆盖;
社会污染应急力量不断壮大。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协会的105个成员单位涵盖了科研院所、港航企业、法律咨询机构、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设备生产厂家等,其中6家防污染单位达到了沿海一级船舶污染清除作业能力,拥有专业溢油应急处置船、辅助船舶60余艘,溢油应急高级指挥、现场指挥和操作人员近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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