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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落地实施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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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作为这一惠企政策的牵头单位,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积极协调,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办法》落地落实。

一)加强学习培训。《办法》印发后,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工作会议,就《办法》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全市各级各执法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同时,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上,又对该《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确保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

二)广泛开展宣传。为提高《办法》社会知晓率,专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以呈阅件形式向省司法厅汇报了我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工作,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滨州网开设专栏,刊登《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向全市150余名企业家发送宣传短信,发放《致企业家的一封信》和《办法》文本,让企业家了解涉企执法备案管理工作,并邀请企业家与市司法局一起,监督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企业对这一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感。

三)加强备案指导。为规范涉企执法备案程序,统一印制了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3万余份,并发放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为便于管理,每份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上都印有编码,执法人员必须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检查结束后,由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企业人员,共同在涉企行政执法备案表上签字确认。备案表企业保留一份、执法机关留存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截至目前,已备案市公安局等18个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市消防支队等5个部门的涉企执法检查情况,指导滨城区等县(市、区)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全市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工作正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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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山东网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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