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浙江省台州两级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努力做到“两不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的前提下,台州法院积极向诉讼参与人推广在线诉讼。在尊重诉讼参与人选择的情况下,积极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在线诉讼到底有多便捷?来看实操案例
远程视频开庭,打击犯罪绝不手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少数不法分子试图利用卖伪劣口罩“发个财”;或对防疫一线人员进行暴力伤害……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台州法院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的形式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2月12日下午,临海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经查明,2月7日下午14时30分许,谢某某、邵某殴打执行政府防疫工作的吴某某(系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并且致其轻微伤,临海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邵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月14日,仙居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销售伪劣口罩的案件。经查明,从2020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共销售“三无”口罩25万余只,销售金额达24万元左右,非法获利7万余元。仙居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2月14日,椒江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经查明,2020年1月下旬,被告人况某在微信朋友圈虚构自己有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诈骗金额达5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椒江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疫情期间为这点小钱折腾不划算,我同意调解”
2月3日22时40分,一份撤诉申请书发到了椒江法院杜法官的“掌上法庭”里,杜法官有些欣慰,虽然调解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颇费了一番口舌,但能在疫情期间线上实现案结事了,也算难得。
第一时间了解行业权威资讯和商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