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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析论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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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装备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到维和警察防暴队的自身安危和执行维和任务的成败。为了圆满完成维和任务,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必须认清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遵循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的根本原则,坚持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的主要工作,抓好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的事故预防。

    关键词: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

    “成建制维和警队(Formed Police Unit in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Operations)”是“联合国维和警察防暴队”的标准称谓,我国于2004年1O月向联合国海地任务区派出首支维和警察防暴队,在完成8支防暴队的派遣任务后进行了大约三年的休整。2013年1O月,我国重启维和防暴队任务,迄今已向联合国利比里亚任务区派遣了4支队伍。今后,“中国将加入新的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决定为此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并建设8000人规模的维和待命部队”。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是维和警察防暴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的筹备、使用、核查、保管和维护等。其目的是确保装备的工作状态和技、战术性能,保障防暴队顺利执行维和任务。由于联合国1999年才开始在维和行动中部署维和警察防暴队,国际上对于维和警察防暴队的专题研究为数不多,而且现有的研究多集中在政治意义和战术战法两大层面,对其装备管理仍停留在采办、核销、补偿等操作程序上,缺乏全面、系统、科学的论述,本文将重点对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的装备管理进行探讨。

    一、防暴队装备管理的重要作用

    维和警察防暴队(以下简称防暴队)是介于维和部队和维和民事警察之间的维和力量,而防暴队装备管理则事关防暴队维和任务的成败,这是因为:

    (一)管好装备是构成防暴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管理两个字很重要,管理好不好大不一样”。部队装备管理不善是有血的教训的:如阿根廷在英阿马岛战争中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疏于管理而导致弹药失灵,击中英军舰艇的导弹、炮弹中约50%没有爆炸;俄罗斯“库尔斯克”号核潜艇在演习中沉入海底后,也是因为平时懒散管理,地面部门对潜艇供氧装置及相应设备一概不知,潜艇救生舱和阀门因常年不用早已损坏、深海救援保障装备缺乏等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因素接踵而至,最终耽误了救援时机,118名官兵殉难。类似的例子在维和行动中也不鲜见。根据联合国维和行动部数据(截止2016年4月l1日),自1948年执行首次维和任务以来,共有3466名维和人员牺牲,其中2504人死于事故原因,其余死因是疾病、敌对或交战行为等。除了自然灾害和人为疏忽造成事故外,相当一部分诱因都可归结为装备问题,如2011年4月,联合国一架搭载了33人的小型飞机在首都金沙萨降落时坠毁,仅1人幸免于难。由此可见,装备管理得不好,不仅容易引起事故,直接影响到防暴队战斗和勤务行动,甚至会危及防暴队员在执行维和任务时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装备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是确保防暴队战斗力生成和发展的基础。

    (二)管好装备是培养纪律素质的重要手段

    防暴队作为一支成建制的武装力量,在远离祖国、条件复杂、环境艰苦的联合国维和任务区工作,更需要有严格、坚定的纪律基础作支持。管好装备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而事业心和责任感正是锻造严明纪律的首要条件。所以,装备管理工作实际上是以一种潜课程教育的形式在日常工作中逐点逐滴地培养防暴队员自觉遵章守纪的思想意识,应将装备管理工作并入到防暴队日常管理当中,从意义、职责、常识、传统、教训、形势等方面,引导队员充分认识人与装备的互补合作关系,做到长期有目标、短期有安排、平时有检查指导、任务结束有总结讲评,不断增强全体队员做好装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稳定思想、提高素质。

    二、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基本原则

    维和警察防暴队作为一个特殊的战斗群体,对于装备的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从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的装备工作情况来看,防暴队装备管理应坚持“领导负责”、“分级管理”、“突出实战”、“统一部署”的原则。这些原则互为补充,不可分割,体现了防暴队的特殊性质,是防暴队装备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思想。

    (一)领导负责

    领导负责的原则,是指防暴队的各个上级管理机构以及防暴队内部的各级领导要对本级所属的装备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实行领导负责的原则,是由防暴队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决定的。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防暴队的素质面貌和工作成效,是防暴队维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且防暴队装备管理工作涉及点多面广,客观上也需要各级领导规划协调,靠前指挥,以确保落实。

    (二)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的原则,是指在防暴队装备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按各自职能层级实施管理,这是由防暴队装备的特点决定的。防暴队装备繁杂,分为武器、防护、运输、通讯、生活、医疗等几个大类百余个小类,光各型车辆的零配件就多达数千种。而且随着新型装备的不断投入,防暴队装备种类和数量势必越来越庞杂,仅靠一级机构全部管起来难度大、效率低。要做到杂而不乱,就必须通过科学的分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建立起上下联动、左右互补的管理平台,形成严格的工作流程,防止工作脱节或内耗,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益。

    (三)突出实战

    突出实战的原则,是指防暴队装备管理要紧紧围绕服务于维和行动这一中心任务而展开。维和行动具有紧张、危险、复杂和变化快等特点,尤其是近年维和人员也成为恐怖袭击的靶子,联合国马里维和部队综合营地在2016年5月31日遭遇汽车炸弹袭击,造成中国维和部队1人牺牲、4人受伤。防暴队单凭技、战术,而没有精良、完好的装备是难以适应维和任务区复杂多变形势的。因此,在防暴队装备管理工作中,要根据任务区的实际情况编配相应装备,坚持突出实战,服务实战,围绕实战谋打赢,在装备的快速反应、完好率、性能发挥、维修、供应等方面,形成一套适应维和行动特点的有效对策,确保装备满足维和需求。

    (四)统一部署

    统一部署的原则,是指防暴队装备,从购置、调拨、配发、使用至封存、报废、销毁的全过程都必须整体考虑,统一指导,有序组织。实行统一部署的原则,这是由防暴队警用装备的特殊性质决定的。维和警察防暴队作为在海外执行维和任务的成建制作战警察部队,其装备具有较大的杀伤破坏作用。因此,一定要对防暴队有关装备实行严格管控,既要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要执行好联合国有关规定,尤其是出警国装备手册和维和行动迎战原则。防暴队装备的配备,必须经过公安部决策,按照统一的计划组织实施;防暴队装备的日常管理,也必须按照统一的计划、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装备不失控,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三、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针对我国防暴队具体情况,根据联合国对维和装备管理的规定,我防暴队装备管理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基本要求。

    (一)科学化

    防暴队装备管理的科学化,是以发挥装备的最佳效能为目的,研究总结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客观规律,确立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实现最佳管理效益。“科学化管理是发挥武器装备效能的‘倍增器”,为实现科学化管理,应积极研究和应用适合防暴队特点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探索采用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制度化

    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制度化,是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建章立制,根据防暴队装备不同层次、类别管理活动的需要,制定各部门、岗位、人员使用和管理装备的工作职责、程序和标准;二是监督调控,采取随机和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评测各个单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协调各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三是奖惩分明,按照规定对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同时也要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经常化

    防暴队装备管理的经常化,是指从防暴队接装开始到维和行动任务结束,推行常态化管理,始终保持装备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将装备管理工作纳入防暴队整体建设的正常轨道,与其它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形成队伍总体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将装备管理工作通过经常性思想教育内化为全体防暴队员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爱装管装”的观念。

    四、防暴队装备管理的主要工作

    防暴队装备管理应根据联合国有关规定,针对防暴队受领的维和任务,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制度进行组织落实。这个过程以时间为序,可以划分为部署前、任务期间和回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各有特点,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侧重点均不相同。比较而言,部署前的工作是重点,任务期间的工作是难点,回撤时的工作是关键点。除此之外,还应特别重视两个关注点,即一定要熟悉掌握联合国装备配备原则和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一)部署前的管理工作

    防暴队部署前装备的管理工作涉及两个层次:

    一是初次派防暴队赴维和任务区前的管理工作:二是防暴队轮换期间,每期防暴队派遣前的管理工作。两个层次的管理工作不仅具有联系性和连续性,而且都包括两大类型装备:培训装备(供防暴队在国内集结训练使用)和派遣装备(随防暴队出国执行维和任务)。不过在工作的程序和方式等方面,两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又各有特点。

    1.初次派遣前的主要工作

    一是确定装备配给方式。防暴队装备配给是指联合国和出警国有关装备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为防暴队提供装备的活动。它是防暴队装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方式分为出警国配给和联合国配给两种。

    维和行动中,防暴队装备通常委托出警国提供,联合国采取“干租赁”或“湿租赁”方式对出警国所配给的装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防暴队使用联合国配给的装备,则从补偿总额中扣除这部分装备的补偿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针对任务区情况、行动授权性质、队伍建制情况、市场供给、运输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装备配给方式。但是该方式不是单一的,可将联合国提供的多种备选方式按需组合,从而发挥最大效用。

    二是确定装备补给方式。防暴队装备补给主要是指防暴队部署到维和任务区后,装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和消耗性材料的补充,这是保持和恢复装备使用性能的重要保证。其方式有联合国补给、出警国补给和援助书补给三种。

    联合国补给主要是针对联合国负责提供的装备和干租装备,特殊情况下某些湿租装备也可由联合国进行补给。出警国补给是指出警国对其所派遣防暴队的装备器材进行补给,主要是针对湿租装备和自我维持装备器材。援助书补给是指联合国与某个国家或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由他们提供装备器材的补给,联合国给予相应补偿费用。

    三是科学编配,合理采购。建议进一步理顺防暴队装备配备流程,在各有关单位之间建立高效务实的联合磋商机制,正式出台相关规章条例以及适应不同任务区、不同建制情况的配备标准。在编配和采购工作中,有关单位人员应注意考虑以下三点:①根据防暴队维和任务的具体要求和维和任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的装备品种、规格和数量;②在符合联合国装各性能标准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性、供货时效、维修便利等因素,尽可能地选用国产装备;⑧本着“用什么,训什么”的原则,按着派遣装备的实际规格和型号购置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训练装备。

    四是使用和维修培训。由于防暴队大部分队员对于所配备的装备比较陌生,所以必须对防暴队进行装备使用和维修培训。培训的重点应放在装备的构造、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的排除上,使普通队员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专业队员还应做到会维修。培训可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走出去”是指派防暴队员赴有关生产厂家接受培训,“请进来”是指邀请厂家的技术人员来防暴队进行教学。

    2.防暴队轮换前的主要工作

    因装备的配给方式和补给方式在初派防暴队时已被确定下来,同时防暴队的主体装备已在任务区配备使用,故防暴队轮换时的工作相对要少一些。一般来说,主要有增加、调换或补充装备;使用和维修培训。其中,使用和维修培训可参照初派防暴队时的工作模式进行,装备的增加、调换和补充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维和任务有无变动。由于维和行动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过程,防暴队所担负的任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任务对装备的要求不尽相同,有时差别还会较大。这就需要有关人员与处在任务区的防暴队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维和行动的变化和趋势,确定是否在防暴队轮换时对其装备进行增加、调换或补充。

    二是防暴队的装备是否符合维和任务区的需要。

    由于对任务区不可能做到全面细致地掌握,在初派防暴队前对装备进行编配论证时难免出现失误或漏洞。若造成的影响较大,就会妨碍防暴队完成维和任务,就必须在以后防暴队轮换时对装备做出调整。

    三是毁损和消耗的情况。维和任务区环境恶劣、条件简陋,装备的毁损和消耗率都较大,在进行防暴队轮换时,要充分考虑到这点,配足一定的储备。

    (二)任务期间的管理工作

    防暴队执行任务期间的装备管理工作,应在装备管理一般原则的基础上针对维和行动和任务区的特点展开,不能生搬硬套国内装备管理的程序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申请与补充

    在防暴队抵达任务区后,防暴队后勤官和后勤分队长要迅速摸清维和任务区情况和装备耗损情况,研判任务区发展趋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新品种装备或补充已有装备的计划,并按规定时限上报联合国或公安部有关主管部门。

    2.保管与维修为使装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便于执行任务,同时也为联合国装备核查做好准备,防暴队必须做好装备的保管并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及维修。对损坏的湿租装备,应及时抢修,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请求补充或申请利用联合国的装备。

    3.移交与报废

    移交有两种情况,一是指防暴队进行轮换时,由正在任务区工作的防暴队将装备移交给前来轮换的防暴队;二是指防暴队将装备移交给国内有关部门。报废的防暴队装备是指超过使用年限或已失去效能等原因至损,而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防暴队装备。我国目前还没有此方面的专门规定出台,建议可参照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以确保装备的安全和完整,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4.应注意的问题

    防暴队在任务区进行装备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克服“依赖国内”的思想。祖国作为防暴队执行维和任务的坚强后盾,为防暴队提供着有力支持。“有困难,找祖国”是理所当然的,但这要分清困难的程度,不能出现情况就向国内求援。防暴队应充分发挥自身解决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比如,当发现缺少某些零配件或设备时,防暴队首先应摸清任务区的后勤供应条件,查明联合国或任务区当地的公司能否提供。因为请示国内通过空/海运运输运费贵、时间长。二是克服“申请代替维修”的思想。任务区情况复杂、环境恶劣,维和任务又极为繁重、压力巨大,在装备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疲劳、厌烦、懈怠情绪。装备出了毛病,不是想办法修理而是想办法申请新装备。三是克服“得过且过”或“用光耗光”的思想。要教育队员认识到防暴队作为代表祖国在海外执行维和任务的力量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应有大局意识,维护好装备的工作状态和技术性能,为下支防暴队完成任务打下物质基础。

    (三)回撤时管理工作

    回撤时装备的管理工作是防暴队圆满完成维和任务的收尾部分,应克服归国前易出现的麻痹松懈和急躁心理,严密组织,妥善实施。

    1.清点整顿

    组织队员对装备进行点验,统计上报装备完好、损坏、丢失等有关数据,配合联合国核查组实施装备的回撤核查并移交干租装备,同时做好湿租回撤装备的打包、装载和运输工作。

    2.处理方式

    鉴于防暴队装备的特殊性,建议根据装备的类别、数量和状况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封存保管。防暴队装备运送回国,入库封存,以后执行维和任务时可重新启用。保管和维护费用由国家支付。二是下拨列装。装备运送回国后,直接列装到有关公安队伍。三是作价处理。由有关机构对回撤装备拟定价格,采取招、投标或指定等方式进行出让。四是就地处理。将装备作为外援物资,无偿支援或折价处理给维和行动东道国、第三世界友好国家。

    (四)两个关注点

    1.熟悉掌握联合国防暴队装备配备原则

    虽然联合国并未明确提出防暴队装备配备的指导原则,只是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细致、详尽的操作方法和工作体系,但是通过梳理联合国在这些方面公开的相关文件及做法不难发现其后所蕴含的联合国装备配备思想,主要归结为以下原则:

    (1)当事国(各方)同意。这是防暴队装备配备的前提。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原则即是“当事国(各方)同意”,维和行动的各组成部分必须首先遵从该原则,防暴队的装备配备也不例外。当事国(各方)是指:联合国维和任务区的合法行政机构,一般为当地政府,若政府已不存在或尚未建立,则是联合国授权建立的过渡行政机构,特殊情况下,还须得到当地冲突各方的同意;出警国,顾名思义,是派遣维和警察的国家;后勤基地国,一般是联合国维和任务区的周边国家,联合国与一个或数个这样的国家达成协议,由他们作为人员、物资的流转和配给基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某些具备实力的公司或组织。联合国在防暴队装备配备前,需要与上述各方展开讨论和磋商,就装备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些问题主要有:装备配备的法律效力、装备种类和数量、补偿方式和标准等。各方共识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确立下来,包括联合国建立该维和行动的决议、与各方分别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等。

    (2)履行维和任务。这条原则是防暴队装备配备的目的和依据。“履行维和任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装备的种类、数量、功能必须与联合国维和任务授权相一致。即不违背,不扩大,不缩小。不违背,指装备的用途和功能应遵从维和任务授权的规定,比如防暴队不是维和工兵部队,一般情况下就不应配备拆弹、排雷等专业性很强的装备(如果防暴队自身有这方面的能力且仅用于自我防护时,可视情与联合国协商确定),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承担非本职任务,保障防暴队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不扩大或不缩小,指装备配备应符合维和授权的合理范围,比如如果授权书中规定了防暴队具有培训当地警察的责任,那么就应准备相应的培训装备,没配备、配备少了或过度配备都是不可取的。二是装备的配备必须能够胜任维和行动任务。比如,要求防暴队配备装甲运兵车,如果派赴任务区实地条件是路窄坡陡,那么就应该优先选择马力大且体型小的装甲运兵车。

    (3)以钱偿物。该原则是防暴队装备配备的主要手段。联合国本身并不具备执行维和任务的能力。虽然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具有一定的国际法效力,但是否参加某项维和行动由各成员国自主决定,联合国不能强制要求。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征用”的机制,即维和行动参加国出力、联合国出钱。具体到维和装备这方面,联合国出台了有关补偿措施。对于防暴队而言,即是所谓的干租赁和湿租赁。干租赁指出警国向任务区提供各种所需装备,联合国负责维护保养这些装备并可调配给其他国家警队使用;出警国将因这些主要装备和相关的附属装备的军事资源无法为本国所用而得到补偿。湿租赁指出警国不但提供而且负责维修和维持所部署装备的主要物品及其相关附属物品;出警国有权因提供此类支持而获补偿。以钱偿物的原则既使联合国获得了执行维和行动的能力又将联合国从繁重的后勤保障工作中解脱出来。

    2.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除了要按照防暴队的特点遵循其装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外,还要落实好国有资产的有关规定,杜绝财物浪费和资产流失。

    五、防暴队装备管理的事故预防

    预防装备事故,确保日常安全,是防暴队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也是防暴队各级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

    (一)防暴队装备事故的内涵、分类和原因防暴队装备事故是指防暴队装备非正常损失并达到一定影响的事件,一般来讲应具有破坏性、突发性、非正常性和一定量的规定性等特征。因此,不是任何有关装备的坏损都可以称之为装备事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防暴队装备事故的分类可以有多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责任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类。玩忽职守或者违反制度、规定、规程及技术要求,造成装备的丢失、损坏或者性能严重下降的,为装备责任事故。因自然灾害、自然损耗、产品质量等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装备非责任事故。

    2.按损失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也可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事故。

    3.按对人的伤害方式可分为爆炸事故、射击事故、电击事故、中毒事故等。

    4.按事故发生主体可分为车辆事故、武器弹药事故、器械事故、一般设各事故等。

    诱发防暴队装备事故的因素主要有三种——人的因素、自然因素和物的因素,分别是诱发防暴队装备事故的主要方面、重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里将人的因素放在事故诱因的第一位是因为:人通过各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因素和物的因素有所预见,从而做好防范和应对,尽可能将事故影响和损失降低。

    (二)防暴队装备事故的预防措施针对装备事故发生的诱因,除了落实好前文提到的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这三个防暴队装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外,根据防暴队的成建制特点和维和任务区的条件,还应采取抓重点、摸规律、用奖惩等措施来预防防暴队装备事故,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应对为辅。

    1.狠抓重点环节

    对防暴队日常工作进行分析和比较,梳理出容易发生装备事故的重点对象(如技战术水平相对较差的队员)、重点部位(如发电机组)、重点时机(如执勤归队时的验枪验弹),在这些重点环节上加大工作力度,优先给予人力物力保障。

    2.摸清事故规律

    事物的发展都是有一定之规的,除了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外,还存在着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过程。防暴队装备事故也不例外,只要肯下工夫,总是能发现其内在的一些规律和联系。在此基础上,可以采取风险评估的方法,对防暴队各类装备事故以及装备事故的总体风险进行预测,绘制出装备事故风险图,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防范。

    3.善用奖惩机制

    “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尤其是在防暴队这样的成建制纪律队伍中,奖一人得当,可激励百人;惩一人得当,可做戒百人。防暴队要善于运用奖惩这一杠杆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力发掘他们的潜能去管好、用好装备,消灭事故苗头。总之,防暴队装备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各有关方面应根据联合国对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管理的规定,以完成维和任务为目标,发扬我党艰苦奋斗、勤俭建设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地增强防暴队装备使用效益,促进防暴队维和行动能力的生成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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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警察学院学报责任编辑: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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