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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提醒:网民谨防被经营性非法警用装备网站蒙骗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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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期,部分网友向本网反应,称发现有类似中国警察装备网的“中国××装备网”的所谓的“警用装备行业门户网站”,网站首页并且标注“××部合作媒体”字样。经过本网向公安部装财局核实,得到的答复是:公安部只有工作性质网站,没有该合作媒体。经本网了解,该网站既未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也不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向用户有偿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非法经营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第十九条之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记者在该网站企业库试着搜索,竟意外发现中国警察装备网的运营商也在其中,被该网站擅自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此类涉嫌将别的网站会员数据库导入以达到为该网站企业库虚假充数的做法,现已成为一些行业所谓的门户网站伪造虚假企业库常用的作弊手段之一,这种造假行为给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不具有合法性的电子商务网站,用户在该类网站从事的交易活动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增加了交易的风险性。此类网站仅通过作弊手段获取流量排名蒙骗用户,并企图套以官方色彩,博取用户信任,以达到谋取不法利益的目的,用户谨防上当!(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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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警察装备网责任编辑:中国警察装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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