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斧
GA138-2010
前 言
本标准第4、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A138-1996《消防斧》。
本标准与GA13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斧头采用的材质由“钢材”改为“金属材料”(1996年版的4.1.1,本版的4.1.1);
—拉力由“15000N”细化为“12500N”和“20000N”两种(1996年版的4.7,本版的4.7);
—增加了“金属材料的耐盐雾腐蚀性能”要求(本版的4.10);
—对引用标准的版本进行了更新。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巍、傅建桥、阮桢、李宝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138-1996。
全文附件:消防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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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消防局责任编辑:许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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