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机器人
GA 892.1-2010
前 言
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892《消防机器人》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消防灭火机器人;
——第3部分:消防排烟机器人;
——第4部分:消防侦察机器人;
——第5部分:消防洗消机器人;
——第6部分:消防照明机器人;
——第7部分:消防救援机器人;
本部分为GA 89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胡传平、李建中、薛林、陈引初、徐淡、胡斌、戎军。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全文附件:消防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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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责任编辑:张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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