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首页
>
行业标准
>
正文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3-06-04
分享到:

GB 13954-2004

前    言

    本标准中第5章、第7章及4. 3、8. 2、9. 1、9. 2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均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T 13954-1992《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本标准与GB/T 13954-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部分涉及到的术语重新进行了定义,并增加了几个新的定义;
    —对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分类、结构及电气性能要求、基本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气候环境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机械环境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都重新做出了规定;
    —增加了产品的检验规则、安装规范、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浙江星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勇强、王军华、陈时升、陆海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954-1992。

分享到:
[来源:公安部责任编辑:许佳萍]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立即关注特种装备网官方微信,
第一时间了解行业权威资讯和商机信息!
官方微博:特种装备网
关注我们,了解实时动态,与我们互动!
《特种装备采购指南》DM广告杂志直接投放全国公、检、法、司、安、武警和军队等系统后勤、财务装备、科技等部门及特种装备行业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