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首页
>
行业标准
>
正文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3-07-02
分享到:

GA 124-1996

前    言

    本标准自 199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1996 年 10 月 1 日起所有消防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抚顺煤矿安全仪器厂。
    本标准起草人:朱斌、傅捷、贡祥蕾、孙伟俊、李庆余。

分享到:
[来源:公安部责任编辑:邱煜轩]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立即关注特种装备网官方微信,
第一时间了解行业权威资讯和商机信息!
官方微博:特种装备网
关注我们,了解实时动态,与我们互动!
《特种装备采购指南》DM广告杂志直接投放全国公、检、法、司、安、武警和军队等系统后勤、财务装备、科技等部门及特种装备行业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