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首页
>
应急预案
>
正文
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17-08-13
分享到:

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2年11月28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的《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淮府办〔2012〕118号)同时废止。

2017年7月24日

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淮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淮南市行政区划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市、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淮南市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公共事件,或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根据各自响应职责,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开展灾害自救互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救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市减灾救灾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市减灾救灾委副主任: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淮南军分区副司令员、武警淮南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淮南军分区、武警淮南市支队、市红十字会、中国移动淮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淮南供电公司、淮南矿业集团等。

    市减灾救灾委根据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2.1.2 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省政府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向省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工作;接收、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承担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减灾救灾委专家组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减灾救灾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淮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统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市民政、财政部门制定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灾后重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等。

    (5)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减灾救灾方面专家学者开展防灾减灾活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领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损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6)市科技局:负责开展防灾减灾科研工作,加强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的攻关研究。

    (7)市经信委:负责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市域企业开展减灾救灾,协调相关救灾捐赠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灾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指导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治理、重建的措施和建议。

    (1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2)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灾后安全应急供水的抢险抢修和抢通;负责指导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开辟救灾绿色通道,组织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14)市农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5)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指导做好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16)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动态监测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核查、评估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损失情况,提出灾后治理、重建的措施建议。

    (17)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1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防疫专家队伍和支持应急药品;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抚慰工作。

    (19)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的监管。

    (22)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3)市人防办:负责组织城市人防专业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

    (24)市物价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5)市政府应急办: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演练等工作。

    (26)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27)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地震烈度和震灾调查、震灾救援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8)市质监局:负责对灾区工业产品等救灾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保证使用安全。

    (29)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指导开展与自然灾害相关的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自然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30)淮南军分区:根据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31)武警淮南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抢运救灾物资。

    (32)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管理调配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救护员参与灾区因灾致伤人员的救治、心理疏导和赈灾救援等工作;依法开展救灾社会募捐活动,负责对口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33)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电信公司等各通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以备紧急调用,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34)淮南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所属供电公司开展受灾区域的救灾指挥部、医院、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目标的应急供电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所属电网灾情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做好因灾毁坏电网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35)淮南矿业集团:做好本系统及其他既定职责范围内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等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2.2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及其职责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减灾救灾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市减灾救灾委的决定,指导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工作,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时,市减灾救灾委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办公室力量,增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市民政局联合办公。

    2.3 工作组

    在应对重大以上自然灾害时,为切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市减灾救灾委成立以下7个工作组:

    (1)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办理接收、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治组: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食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等工作。

    (4)生产自救组:农业生产自救方面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改种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业生产自救方面由市经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淮南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企业灾后尽快恢复生产。

    (5)恢复重建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淮南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并督促实施,恢复受损的房屋和各类基础设施。

    (6)监督检查组:市审计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政府应急办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减灾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4 专家组

    市减灾救灾委成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以及大中专院校长期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或灾害专业研究、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对全市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市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分享到: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黄淑婉]
官方微信号:tezhongzhuangbei
立即关注特种装备网官方微信,
第一时间了解行业权威资讯和商机信息!
官方微博:特种装备网
关注我们,了解实时动态,与我们互动!
《特种装备采购指南》DM广告杂志直接投放全国公、检、法、司、安、武警和军队等系统后勤、财务装备、科技等部门及特种装备行业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