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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共享单车开始随车配备头盔,首批已投入10000个(组图)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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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共享单车开始随车配备头盔,首批已投入10000个(组

长沙县共享单车头盔已开始随车配备,目前已投入10000余个头盔。

随着《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施行、“一盔一带”政策的推行,市民日常出行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如何确保共享单车使用者佩戴头盔?近日,不少市民发现,长沙县街头共享电动车停放点的大部分共享单车车篮里都放置着一个安全头盔。据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以来,全县共享单车头盔已开始随车配备,目前已投入10000余个头盔,配备率达80%,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安全头盔,既要安全更要便捷。这次配备的共享单车头盔较轻,头围大小可调节,头盔和共享单车通过一条防盗伸缩绳连接,可自由伸缩拉长。为不影响骑车安全,伸缩绳安装在两个把手之间,左右把手依然可以自如控制车速、刹车,与此同时,头盔清洁消毒已纳入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每日常规运维工作。

“共享单车配备头盔是必然选择,这项工作将作为企业准入、淘汰机制依据之一。”据介绍,为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全面投入安全头盔,县交通运输局将该工作纳入考核评分,各镇(街)联合交警、行政执法部门正在开展综合整治和安全骑行劝导活动,加大查处驾驶电动车未戴头盔力度。目前,长沙县哈啰、美团、青桔共10家共享电单车企业均已开始投放头盔,将在4月前100%配备到位。

骑电动车戴头盔不仅是倡导的文明行为,也是一项文明规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广大市民在享受头盔为出行带来安全的同时,也应自觉爱护头盔,自觉维护身边的共享单车,争做文明的骑行者、文明的停放者、文明的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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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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